【业务指导】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中就谈话函询问题作说明应注意的五个方面
发布日期:2019-12-02 浏览次数:17696 发布人:集团纪委
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是我们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,,,,,,,在党员干部中已形成共识,,,,,,,得到有效落实。。。。。。。。但在实践中,,,,,,,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把握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一要把握说明的主体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,,,,,,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、巡视反馈、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、谈透彻,,,,,,,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问题进行了规定,,,,,,,但对象仅限于党员领导干部,,,,,,,未涉及普通党员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第三十一条规定,,,,,,,“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”,,,,,,,将说明主体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,,,,,,,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,,,,,,,普通党员干部要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,,,,,,,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、不断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设计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二要把握需要作说明的谈话函询类型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根据《规则》第三十一条,,,,,,,说明的范围是本年度或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。。。。。。。。笔者认为,,,,,,,这里的“谈话函询”应指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中的谈话函询,,,,,,,不包括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提醒谈话、批评教育等一般性谈话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因为问题线索大多来源于群众举报、巡视巡察反馈、上级或其他部门移交,,,,,,,反映的问题群众关切、性质相对严重,,,,,,,涉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,,,,,,,处理情况有必要通过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说明的方式,,,,,,,在一定范围内通告,,,,,,,既可以回应群众关切,,,,,,,也可以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,,,,,,,还可以让被谈话函询党员干部再次受到教育,,,,,,,对其他参会同志进行警醒,,,,,,,一举多得。。。。。。。。而一般性谈话要么性质轻微、不构成违纪违法,,,,,,,要么没有具体问题,,,,,,,故无需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说明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三要把握说明的内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根据《规则》第三十一条,,,,,,,被谈话函询党员干部要根据谈话函询结果,,,,,,,对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如果问题线索经过谈话函询确定反映不实,,,,,,,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,,,,,,,要讲清楚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;;;;;;;;如果经谈话函询,,,,,,,确定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,,,,,,,要在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和作出检讨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同时,,,,,,,不管哪种情况,,,,,,,都须对谈话函询涉及问题、组织处理的大概过程、核查结果进行说明,,,,,,,而不能泛泛而谈或一言蔽之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四要把握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明确要求,,,,,,,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因此,,,,,,,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在党委(党组)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对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,,,,,,,也要在所在党支部、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,,,,,,,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五要把握相关流程。。。。。。。。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,,,,,,,梳理被谈话函询党员干部谈话函询情况,,,,,,,分别发送被谈话函询人、被谈话函询人所在党组织,,,,,,,必要时抄送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督导组。。。。。。。。被谈话函询人应提前准备,,,,,,,并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进行说明;;;;;;;;所在党组织和督导组应及时提醒、督促被谈话函询人把问题讲清楚、说透彻,,,,,,,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来源:安徽纪检监察网)




